現批準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為國家標準,編號GB50204-2015,
自2015 年9 月1 日起實施。其中,第4.1.2、5.2.1、5.2.3、5.5.1、6.2.1、6.3.1、
6.4.2、7.2.1、7.4.1 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原國家標準《混凝土結構工程
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GB 50204-2002 同時廢止。
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。
前言
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建標[2011]17 號文《關于印發2011 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
訂、修訂計劃的通知》的要求,規程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,認真總結工程實踐經驗,
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,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修訂本規范。
本規范主要內容是:1 總則;2 術語;3 基本規定;4 模板分項工程;5 鋼筋分
項工程;6 預應力分項工程;7 混凝土分項工程;8 現澆結構分項工程;9 裝配式結
構分項工程;10 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驗收。
本規范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:
1 完善了驗收基本規定;
2 刪除了混凝土施工等過程控制內容,僅保留重要的過程控制質量要求;
3 增加了認證或連續檢驗合格產品的檢驗批容量放大規定;
4 刪除了模板拆除內容;
5 增加了成型鋼筋等鋼筋應用新技術的驗收規定;
6 增加了無粘結預應力筋全封閉防水性能的驗收規定;
7 增加了預拌混凝土的進場驗收規定;
8 完善了預制構件進場驗收規定;
9 增加了鉆取混凝土芯樣的結構實體強度檢驗方法;
10 調整了結構實體強度檢驗等效齡期確定方法。
本規范中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